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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省发改委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经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建厅 省农村农业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 (鄂应急发〔2023〕27 号)
2024-02-01 13:13  点击:919
发布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鄂应急发〔2023〕27 号
发布日期:2023-08-11
生效日期:2023-08-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信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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