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1-31
生效日期:2024-01-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中心城区动物防疫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