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环办大气函〔2024〕28号
发布日期:2024-01-30
生效日期:2024-01-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