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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市监联〔2024〕2号)
2024-01-23 09:56  点击:318
发布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深市监联〔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01-22
生效日期:2024-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工作的通知》(深市监联〔2022〕26号)于2022年8月印发,鉴于财政部门已废除政府采购目录,该文件中的“推动‘三同’企业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工作无法实施,现决定废止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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