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云农规〔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11-17
生效日期:2023-1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附件: 1.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
2.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xlsx
3.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doc
解读: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及“一案三书”制度解读
《裁量相关制度》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2年4月1日印发的《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自行废止。
解读: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及“一案三书”制度解读
《裁量相关制度》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2年4月1日印发的《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自行废止。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等制度,已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2023年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12月18日起施行,请严格贯彻执行。
3.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案三书”工作制度.doc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