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规范〔2023〕12号
发布日期:2023-11-09
生效日期:2023-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8-11-30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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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