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台7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关于推进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2023-11-03 17:05  点击:524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10-25
生效日期:2023-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谢晓强、徐小敏、王庆、陈伟伟、朱良其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台73号建议《关于推进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商户、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经营者相关资质,加大入网餐饮商家的监督检查。二是共促共建良好管理态势。扩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效应,减轻企业在应用推广过程中的经营负担,第三方平台对“外卖在线”应用较好的商家予以在评分、流量等方面给予台激励。三是加强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平台支持外卖骑手在合规范围内的合理诉求,加强对骑手队伍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建议中对我省外卖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你们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一是强化各方责任。督促平台严格履行入网餐饮商家准入的审查义务,在平台醒目位置公示入网餐饮单位有效证照;推动平台加大入网餐饮商家“阳光厨房”管控措施,不得为违法外卖商家提供网络餐饮交易服务。监管部门加大入网餐饮商家线上抽查和线下监督检查力度,线上重点检查“阳光厨房”安装以及摄像头遮挡、转位移位等问题,线下对入网餐饮商家的许可资质、“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环境卫生等进行全要素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推进社会共治。建立网络餐饮“阳光厨房”举报奖励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度,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性,有效发挥群众力量,倒逼网络餐饮商家规范“阳光厨房”建设和使用。实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将“阳光厨房”不符合要求、未使用“外卖封签”、后厨脏乱差等问题商家列入“黑榜”,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商家、平台等信息,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网络餐饮商家规范经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维护骑手权益。人社部门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外卖骑手、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依法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落实平台企业特别是外卖平台企业劳动者就业公平、薪酬待遇、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纠纷化解等各项合法权益。公安部门针对外卖骑手多发违反交通、交通事故等问题,开展外卖骑手路面秩序专项整治,加强骑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外卖骑手群体党组织建设,推广流动党支部管理模式,发挥党员骑手的示范作用。指导平台落实骑手定期安全培训和交通法规宣传,强化骑手交规意识,保障骑行安全。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外卖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入网餐饮商家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商家营业资质、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后厨环境卫生、“阳光厨房”安装、“外卖封签”使用等进行全要素检查,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全省共检查网络餐饮商家323452家次,责令整改102982家次,共立案查处“阳光厨房”“外卖封签”违法行为3793件。二是坚持“零容忍”严打涉食品犯罪。公安部门连续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昆仑”专项行动和系列 “剑锋”主题集中打击行动。今年4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销售假劣牛肉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三是组织开展“最美外卖骑手”选树活动。2023年6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举办首届“最美外卖骑手”选树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评选方式,从扎根岗位、职业技能、优质服务、社会贡献等7个维度和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先进事迹等6个评定条件入手,经线上投票和严格审核后,最终确定10名“最美外卖骑手”和10名提名奖骑手人选,从而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压实平台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外卖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网餐饮商家资质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引导外卖平台企业以及合作用工企业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按规定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是维护外卖骑手劳动保障权益。举办全省新就业形态合同(协议)示范文本推广培训,引导美团、饿了么等省内头部平台企业带头推行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从源头上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依法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外卖平台企业劳动者就业公平、薪酬待遇、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纠纷化解等各项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外卖骑手日常通行秩序管理。每月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突出提醒纠正,教育警告在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定期组织外卖站点负责人参加路面联合劝导活动和集中交通安全学习,提升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外卖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温5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关于修订《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适用情形的建议
上一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关于“食品标准”依然存在交叉、相互矛盾、不全面等问题的建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