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皖环发[2023]52
发布日期:2023-11-02
生效日期:2024-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 1: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承诺书
解读:《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解读:《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各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安微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