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部署安排,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下一步的重点建设任务:
(一)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状况。加强农产品产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实施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模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推进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
2.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加强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管理,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管理机制,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从严管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探索农药处方制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话、游商违法销售问题。
3.推广科学用药用肥。探索“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攻坚行动,推行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融合全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等模式。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国家农安县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他涉农县(市、区)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二)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程。
4.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编制四川省农业地方标准建设指南,推动安全、质量、服务等标准制定,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逐步集成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探索建立标准实施审查机制,每年开展省级农业地方标准运行评估工作。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争创标准“领跑者”。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5.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每年开展一批省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选树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业标准集成应用模式。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00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5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区4个。
6.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到2025年,首批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州)2个、重点县(市、区)15个、生产基地130个。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打造“天府粮仓”品牌精品300个,建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专卖店100个。
7.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农业(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开展农业标准推广、绿色生产等技术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发展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盟,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绿色生产技术服务能力。
(三)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工程。
8.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协管员专职化。到2030年,建设乡镇星级监管服务站400个、标准化监管服务站1680个,村级服务点1000个。建立精准监管服务机制,落实风险分级、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推行精准速测、移动巡查。
9.实施农产品溯源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追溯协作机制,建设农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重点农产品实现全过程追溯。落实省内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追溯信息通报制度。
10.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制定四川省农产品收贮运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畜禽屠宰管理,落实官方兽医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鲜乳收贮运及奶站管理,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11.严格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开办主体管理责任,精准建立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档案,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机制。深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级评定,引导支持农贸市场向现代超市转型。
12.创新监管机制模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运行机制,探索推广“信用+网格”分级监管制度。打造一批“网格化监管、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信用监管、监测预警”等制度机制集成创新试点县。开展“天府阳光农安”试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信用化治理水平。探索特大城市鲜活农产品供应质量安全保障模式。
13.开展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豇豆等重点品种和水产品地西泮超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治理。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
14.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农产品风险评估、有害物质非靶向筛查、品质指标分析等检测能力。到2025年,建设7个专业化农产品检测中心;到2030年,建设20个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抽查等。
15.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健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到2025年,全省抽检样品量达到2批次/千人。实施农产品抽检进集群、进园区行动,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和主要农业园区监测全覆盖。实施小宗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
16.提高抽检结果应用效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抽检数据分析和应用,优化结果会商通报、风险评估预警、检打联动等机制,问题产品溯源查处率达到100%。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17.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小农户监管,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选树一批诚信守法典型。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安全用药大实训,每年培训生产经营主体1万户以上。
18.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持续提振“川字号”农产品消费信心。依托基层司法资源,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农安110”系统,集中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诉求。(农业农村厅、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