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沪农委办〔2023〕7号
发布日期:2023-10-11
生效日期:2023-10-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农药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安委会及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切实落实“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农业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我委将分领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和检查清单。
现将《上海市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附件1)和《上海市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提示和检查清单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本市农药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