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规范〔2023〕11号
发布日期:2023-09-28
生效日期:2023-11-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8-11-15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已经2023年8月28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