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市监信发〔2023〕77 号
发布日期:2023-09-22
生效日期:2023-09-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3 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3 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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