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运动营养食品安全监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江西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2023版)(征求意见稿)》,仅在江西省区域适用,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8日。
本规范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是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类别编号为3003,类别名称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品种明细为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速度力量类、耐力类、运动后恢复类),品种明细应当标明产品状态固态(粉末、块/粒状)、半固态、液态,不包括以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名称、状态生产的产品。产品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和产品加工工艺相同或相近食品类别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运动营养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另外,规范还规定了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具体的要求,详细内容,请见官方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