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第六批)
2023-08-15 16:44  点击:737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8-10
生效日期:2023-08-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六批5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名单(第六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官方明确!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这样执行...
上一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样品留存方式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