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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4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菜市场管理,全面取消和禁止使用影响消费者视觉判断灯光的建议
2023-07-19 17:44  点击:419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7-14
生效日期:2023-07-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张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菜市场管理,全面取消和禁止使用影响消费者视觉判断灯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围绕您提出的农贸市场或者菜市场的“猪肉灯”将肉美颜过度,让人无法分清好坏,建议制定发布相关规定,全面取消“猪肉灯”,禁止在产品销售及陈列时使用影响消费者视觉判断的灯光等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认为相关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近年来,我局非常重视对于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升级改造100家农贸市场列为民生实事任务,省商务厅作为责任单位,积极推动工作落实,2019 年-2021 年期间省内升级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达到561家,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旨在通过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农贸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是立足长效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省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组织制定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037-2021《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明确我省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从市场分级、公共设施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三是强化规划引领。省商务厅会同13个部门制定《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引导各地加强农贸市场等网点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强化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商业网点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指引,指导各地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针对市场中存在的“猪肉灯”开展系列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建设,优化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下沉市场调研,推动标准修改。市场中“猪肉灯”的使用覆盖率很高,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肉质的新鲜程度,但该行为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仍需进一步深入市场、面向群众调研探讨。我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目前已着手修订地方标准DB32/T4037-2021《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申报立项工作稳步推进中。我局将视调研情况,将“产品销售及陈列时应禁止使用影响消费者视觉判断的灯光”等相关要求纳入标准修订,规范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部门协同发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配合省商务厅等部门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标准,结合自身职能提出观点建议与看法;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引导行业自律,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受理投诉,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猪肉灯”相关投诉,同时指导省消保委秘书处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对灯具照明的关注度、认知度,倡议商家规范合理用灯,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联 系 人:唐银梅

联系电话:025-83307315

抄    送:省人大人代联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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