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5-31
生效日期: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地、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办实事、解民忧”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对近年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监管执法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研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工贸、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各地(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执法队伍进一步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请各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照《指导目录》,认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执法队伍学习贯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附件: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执法检查依据及法律责任指引.docx
2. 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危险化学品企业).doc
3. 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煤矿领域).doc
4. 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非煤矿山企业).docx
5. 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工贸行业).docx
6. 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docx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