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我区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践行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在“严、深、实”上下功夫,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
二、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要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对标《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周密组织开展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准确掌握高考中考学校名单、开餐时间、就餐人数等重要信息,做到准确布局、精准防控。要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考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该整改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整改到位,该停止经营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停止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信息畅通,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
请各市局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报告,填写《2023年高考中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整理相关整改记录、案件文书、消费提示发布等材料,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扫描版和附件Excel表格报送至邮箱:gxspcyc@163.com。
《通知》为公开发布文件,请各单位自行前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总局文件中下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