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发布
2023-05-25 15:46  点击:581

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3年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力争做好2023年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主要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

1.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对农业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防非法试验。督促南繁育种单位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根据有关线索对违规单位严肃问责,责令整改。

2.加强品种审定监管。加强对转基因品种试验种植的监管,依法严格落实相应控制措施。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入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单位应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品种试验组织单位应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应立即终止试验。

3.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加大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种子下地前和苗期适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生产。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4.加强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对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审查,全面核查进口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四川省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川卫医政函〔2023〕133号)
上一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渝环函〔2023〕37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