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 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8日。
《规定》要求浙江省建设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产地准出、出厂检验、进货查验、销售流向等追溯信息,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主要覆盖生产(含种植、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环节。涵盖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食盐、酒类、特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15种食品类别。
《规定》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在各个环节上传数据,形成从农田到餐桌的数据链。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上的“追溯码”查阅食品流通信息。
《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职能职责,以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数据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