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苏市监质监函〔2023〕113号
发布日期:2023-04-07
生效日期:2023-04-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根据总局《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重点实施。目录主要针对区域特色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产业政策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重点制定,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加强对区域特色产业和重点目录产品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动态调整,科学监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对监管的重点目录产品实施动态调整,强化对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的监管,科学采取现场检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认证认可、专项整治、缺陷召回等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协同,整体推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协作,及时交流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成果,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报送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1-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