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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计划的通知 (宁双随机联办〔2023〕3 号)
2023-04-04 10:55  点击:653
发布单位: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宁双随机联办〔2023〕3 号
发布日期:2023-03-31
生效日期:2023-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各级各部门 2023 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结合年度监管工作重点,现制定《南京市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坚持应用统一平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省政府明确的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是省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平台应用,依托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实现监管数据全程留痕。今年省双随机联席办开发了双随机移动监管 APP,具有信息查询、结果录入、现场采集等功能。各级各部门要在工作中加强移动监管 APP 推广应用,为基层执法人员减负赋能。

二、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年度任务时要广泛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设置不同抽取比例和频次。已建立本系统、本领域专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的,部门可将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融合使用,提高抽查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围绕“四新经济”等领域,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探索触发式监管、柔性监管等,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年度监管计划与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省联席办《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双随机联席办〔2022〕3 号),及时在平台继承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实施抽查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级执法检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的理念,主动为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进行指导帮助,以高质量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区、各成员单位应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前完成本年度全部双随机抽查任务,并于 12 月 5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郭星池

联系电话:84648723、18913891132

电子邮箱:njsssj@126.com

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4 日

   关于印发南京市 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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