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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3-04-03 16:18  点击:771
发布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4-03
生效日期:2023-04-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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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在助企纾困中的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2023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紧密结合湖北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聚焦增强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采取省市结合、试点先行,分级组织、全域实施的思路,做精帮扶提升,注重行动实效,提升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助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促进湖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二、工作思路

(一)主动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对标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主动配套全省突破性发展产业相关部署,以质量认证引领带动质量基础设施的全面服务,助力增强产业发展基础,壮大产业配套的小微企业,以小微企业的质量提升,促进产业的质量升级。

(二)聚焦提振县域主导产业。落实全省产业规划布局,以地方特色支柱产业为牵引,促进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树立小微企业的标杆,服务企业创新,增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服务乡村振兴、培育地方品牌、提升地方支柱产业发展质量上出成效。

(三)着眼试点探索创新工作模式。2023年重点支持武汉、黄石、黄冈等试点提升地区,探索提升行动新路径,增强提升行动效果,为我省提升行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其余地市要严密部署,精心策划,充分发挥提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提升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四)倡导机构主动担当使命责任。截至2月底,全省有效认证证书已突破10万张,在全省开展认证业务的机构达570多家,占全国认证机构50%左右,在湖北的主机构12家,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达46家,为有效发挥认证机构在提升行动中的主体责任和重要作用,倡导在湖北开展认证活动的相关机构,主动结合全省提升行动部署,自觉选择1-3家小微企业开展认证质量提升,为全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组织公益培训。精心设计培训内容,采取“线上+线下”“课堂+现场”“学习+考评”等方法,围绕不同的行业领域,组织经验丰富的质量管理专家团队为全省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充分调动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培训活动的实效性和灵活性。督促各地组织对企业和人员的培训,鼓励企业依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主动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小微企业集中学习相关精品课程,组织培训企业不少于2000家,增强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以树立优秀质量管理理念为目标,“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力争全省企业管理质量取得新突破。督促认证机构落实点面结合,聚焦当地支柱产业,细致开展面上调研,梳理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病;深入企业解剖麻雀,找准企业面临的特殊困难,形成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清单。针对企业问题和需求,以ISO 9001质量体系为基础,充分运用计量、标准、认证、检测等多种手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质量认证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地位。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帮扶不少于20家小微企业。认证机构结合自身专业领域,认真梳理获证组织存在的管理问题,制作认证质量提升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升企业管理质量。

(三)形成优秀实践案例。积极挖掘提升行动中质量管理先进典型、质量管理提升成效突出的企业,树立质量提升典型样板,不断总结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的有效经验和路径,编制好帮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的优良案例,并在实践中不断应用和完善。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个县(区)推荐不少于 1个优良案例,每个市推荐不少于5个优良案例。认证机构在地市推荐基础上,结合自己开展的提升行动,可单独推荐优良案例。省局将结合各地、各机构推荐的案例,评选出优良案例进行通报表扬,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树立正面典型。

(四)构建常态运行平台。积极构建政府搭台,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及相关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多方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主管部门在行动起始阶段重视推动,引导激励认证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增强企业质量提升的信心,加大行业学会协会等各方力量积极推广、宣传培训的力度。根据需要组建由认证、检测和标准等专家构成的提升行动专家组,扩充各行业专业服务队伍,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形成常态化帮扶技术支持。

四、时间安排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局部署,积极动员发动,加大推进力度,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落实提升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适时组织召开提升行动推进会,对提升行动进行强调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组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团队,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武汉、黄石、黄冈等试点城市要根据实际,认真谋划提升工作,形成专门的工作方案,精选提升行业,打造提升亮点。

(二)提升服务阶段(5月—10月)。一是根据提升任务,深入细致开展调研,确定提升重点行业及机构,形成提升方案,建立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的企业档案。二是完成行业的集中培训,组织帮扶专家分别对行业或产业相近或共同特征的企业进行培训,搞好个性化培训,根据不同对象、层级,针对不同的问题、特点及改进实施等进行小班化、个性化培训。三是督促提升进度,强化过程质量,完善企业质量管理运行体系,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具体企业的个性化问题,化解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及矛盾,助力小微企业的规范化运行,体现提升效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地整理提升行动总体情况,完善提升档案材料,在评估企业提升效果的基础上,以认证机构为主体,梳理提升成果,编写优秀案例,提出行业指南编写建议。根据各地各机构报送的优秀案例,认真评选提升行动优良案例,总结成功经验,提炼优秀方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升行动。市场监管总局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并组织考核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提升行动重要性,聚焦现代产业发展集群布局,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选择参与提升的机构与企业,积极探索帮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的新方法、新途径。

(二)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互动,主动运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在提升行动中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的频次、力度,充分发挥企业现身说法、情景示范的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务求取得提升实效。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千差万别,提升行动要以实用有效、解决问题为原则,对每家企业的具体问题精准施策,一企一策。各地要充分调动技术专家力量,协力解决提升行动中的问题困难,形成提升合力,推进提升行动见实效。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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