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3-23
生效日期:2023-03-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应急局,市局内设执法机构及执法总队:
根据《天津市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要求,依据《天津市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应急局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示。各区应急局要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编制本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检查时间执行。各区应急局,市局内设执法机构及执法总队要通过市应急管理执法平台开展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隐患治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并将现场检查相关文书在市应急管理执法平台及时点击提交。
附件: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2年3月20日
(联系人:王彧;联系电话:28051618)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机关名称 | 抽查比例/抽查数量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计划时间自 | 抽查计划时间至 | 行政区划 | 职能部门 |
2023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计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按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抽取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2023/1/1 | 2023/12/31 | 天津市 | 应急管理部门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2023/1/1 | 2023/12/31 | 天津市 | 应急管理部门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 2023/1/1 | 2023/12/31 | 天津市 | 应急管理部门 |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 | 2023/1/1 | 2023/12/31 | 天津市 | 应急管理部门 | ||||
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 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的监督检查 |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 2023/1/1 | 2023/12/31 | 天津市 | 应急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