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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大陆的通知 (动植函〔2022〕27号)
2022-06-13 16:47  点击:2214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
发布文号:动植函〔2022〕27号
发布日期:2022-06-10
生效日期:2022-06-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3-12-22
属性: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废止依据: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恢复台湾地区石斑鱼输入大陆的通知 (动植检函〔2023〕30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去年以来,大陆海关多次从台湾地区输大陆石斑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结晶紫禁用药物,还检出土霉素超标。为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大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兹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台湾地区石斑鱼输入大陆。

各海关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报关,并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

特此通知。

动植司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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