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闽政办〔2022〕33号
发布日期:2022-06-07
生效日期:2022-06-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