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5-26
生效日期:2022-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按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相关便利化举措。为便于广大企业知晓改革举措,享受改革红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通过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http://ywt.scjgj.cq.gov.cn)或“渝快办”APP中的“E企办”小程序,在“我要开办企业”模块申办企业开办事项的同时,申请预约开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收到申请后同步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反馈。待企业按规定到银行完成正式开户后,该银行账户可直接用于社保缴费、税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减少办理手续和时间。
二、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对于已经完成企业设立登记程序的,再次登录“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小程序,在“分时服务”模块申办“就业社保”事项的同时,可填写录入该企业已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社保缴费账户关联,即可自动扣缴社保费用,实现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与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
三、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选择使用个人用户登录“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核验企业信息后提交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也可以直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提交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身份认证、电子签名,营业执照可选择寄递回市场监管部门,如有遗失的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变更完成后,企业可前往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也可选择寄递领取。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