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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琼粮规〔2021〕7号)
2022-04-22 15:17  点击:875
发布单位: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琼粮规〔2021〕7号
发布日期:2022-04-21
生效日期:2022-04-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5-04-20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冻猪肉储备管理,有效发挥省级储备冻猪肉应急调控作用,按照《海南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储备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对现行《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司法厅意见修改).doc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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