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琼粮规〔2021〕7号
发布日期:2022-04-21
生效日期:2022-04-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5-04-20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冻猪肉储备管理,有效发挥省级储备冻猪肉应急调控作用,按照《海南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储备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对现行《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司法厅意见修改).doc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