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江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商贸流通领域复商复市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4-02 17:09  点击:810
发布单位: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4-01
生效日期:2022-04-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商贸流通领域复商复市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商贸流通领域复商复市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复商复市,促进商贸消费回暖复苏,特制定以下措施。

1.广泛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性消费促进活动,指导低风险地区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指导中高风险地区提前谋划,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居民发行政府消费折扣券,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店庆”“节庆”等时机,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2.大力促进餐饮消费。鼓励各地广泛开展餐饮促销活动,引导餐饮企业通过打折、发放优惠券、代金券等拉动消费。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鼓励各地对餐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支持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米粉节和2022赣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

3.积极扩大汽车消费。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举办汽车展览展销和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开设社交直播账号和数字营销平台、汽车电商平台等渠道,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新模式。

4.鼓励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开展直播带货,发展社群电商,推广“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预约配送、定点投递”模式,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主体加快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培育线上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

5.支持展会延期举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商业性展会,经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延期举办的,在原有办展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展览面积在1-5万平米和5万平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主办单位5万元和10万元补贴。

6.减免房屋租赁费用。对承租厅属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鼓励自有物业的大型零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困难的承租经营户租金。鼓励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等费用。

7.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白名单”,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应急保供和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商、商贸物流、会展等领域限额以上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8.推动降低网络运营成本。争取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推动平台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免息或低息金融贷款服务。

9.畅通商贸物流通道。督促各地落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优先通行政策,“一企一策”解决重点企业物流保障问题。

10.开展商贸领域复商复市专题督导。督促低风险地区采取精准防控措施,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满足防控要求条件下全面恢复经营,不得过度防控。

各地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发展经济的决策部署。要积极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惠企支持政策,提升企业惠及面和获得感。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粮法〔2022〕34号)
上一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2022年第2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