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冀农发〔2022〕53号
发布日期:2022-03-31
生效日期:2022-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种业振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我厅制定了《2022-2023年河北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