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天津补充部分)》的通知
2022-03-29 15:52  点击:485
发布单位: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3-29
生效日期:2022-03-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促进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统计调查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国家粮食流通统

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当补充部分报表及统计指标,修订了《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天津补充部分〉》,并已经市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天津补充部分).doc

2022年3月18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上一篇: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2022年修正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九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