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和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2022-03-01 11:33  点击:589
发布单位: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8-16
生效日期:2021-08-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2)业经2021年8月10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反映。

2020年10月20日印发的《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156项).xls

   2.附件2: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强制清单(2021年版-9项).xlsx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珠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上一篇:加快建立现代饲草产业体系 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