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海关总署关于推行过境运输申报无纸化的公告解读
2021-12-31 13:32  点击:1141

一、目标任务

推进过境运输海关监管作业电子化、无纸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过境运输无纸化申报和审核。

明确企业可通过电子方式申报过境运输,无需递交纸质单证材料,并保留海关可以验核相关纸质单证资料的要求,兼顾通关便利和严密监管。

(二)规范过境运输无纸化申报要求。

制定和公布过境运输申报电子数据项和相应填制规范,明确有关数据修改的操作流程,为企业开展过境运输无纸化申报提供操作指引。

(三)完善特殊情况异常处置措施。

在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无法开展过境运输无纸化申报的特殊情况下,明确企业可凭纸质单证继续办理通关手续的条件和要求。

三、涉及范围

公告所称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卫法规函〔2021〕5号)
上一篇: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实施年度报告的通知 (晋药监办函〔2021〕15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