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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印发关于党参等9种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方案
2021-12-06 08:47  点击:7505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甘肃、贵州、广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北、湖北、四川等省,结合各省省实际,相继发布试点食药物质的试点方案。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试点范围、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推动论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部分省市试点方案汇总如下:

1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卫食品发〔2020138)(32年)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桂卫食品发〔20211)

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鄂尔多斯市开展肉苁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批复 (内卫食药字〔2021176)

4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黑卫食品规发〔20219)

5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对西洋参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6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党参、黄芪、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冀卫发〔202111)

7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党参等3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卫通〔202175)

8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贵州省使用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第一批)的通告

9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天麻、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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