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国粮粮规〔2021〕250号
发布日期:2021-12-02
生效日期:2021-1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局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同时,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