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豫环文〔2021〕173号
发布日期:2021-12-02
生效日期:2021-1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pdf
2021年12月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