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1-10
生效日期:2021-11-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一、注册范围
满足《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附件一《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的重庆市内危险废物鉴别单位。
二、注册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鉴别单位到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领取注册码,领取注册码时应提交《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注册信息表》(见附件)和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鉴别单位在领取注册码后,需自行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平台网址为https://gfmh.meescc.cn。登录平台后,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板块,选择“鉴别单位”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能力、鉴别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承接危险废物鉴别业务,开展相关工作。
三、其他
(一)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仅受理重庆市内鉴别单位的注册码发放,其他地区的鉴别机构应在其所在地申领。
(二)一个注册码对应唯一一个鉴别单位。
(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鉴别单位及鉴别报告开展复核,发现有申报信息不实、鉴别程序不规范、鉴别报告失实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处理结果在信息平台公开。
联系人:唐娜
联系电话:023-88521922,13500320734
附件: 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注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