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公告文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叶草新食品原料、蛋白酶等9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N,N-二甲基-N-2-丙烯基-2-丙烯-1-氯化胺(1:1)与2-丙烯酰胺脱羧基盐酸盐的共聚物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9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其他三新食品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年 第1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乳糖酶等7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2年第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2年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2年 第1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4-α-糖基转移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 第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β-1,3/α-1,3-葡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1年 第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α-淀粉酶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1年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 第9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红曲红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公告2020年 第8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葡糖淀粉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