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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2021-09-09 14:09 点击:5304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总理令第1724号
发布日期:
2021-08-24
生效日期:
2021-08-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8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以预防直接摄入食品添加剂而引发安全事故,其主要内容如下:1、必须强制标示处理亚硝酸钠的注意事项。2、增设对违反停止标示、广告命令者的处罚标准。3、完善标示、广告审议对象的品类。
韩国《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修改单(2021.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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