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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
2021-09-09 13:46  点击:5052
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法律第18445号
发布日期:2021-08-17
生效日期:2021-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标签标识
备注: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1.防止消费者误以为保质期是食品过期的时间,采用消费期限标示制。2.因市场上出现了与食品商标、包装无关的Funsumer食品,因此制定了对可能会使人们误将生活用品、日化用品认为是食品的相关产品禁止进行相关标示或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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