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闽政办〔2021〕41号
发布日期:2021-08-30
生效日期:2021-08-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法规解读: 《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