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构建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刻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等重大部署,及时公开落实举措和工作进展,以公开促落实。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相关改革措施和落实情况。通过专题(栏)集中公开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健康科普宣传。
(二)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关于决策公开、公众参与有关要求,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政策以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尤其是代拟起草政府相关文件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和政策解读,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三)加强规划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于11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有关行政许可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考评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抓好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省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和更新。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公开年度预决算的同时,一并公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说明。进一步强化督查和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分别列明承办建议和提案的数量以及建议的采纳情况。进一步加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开力度,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看湖北、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公开专题,紧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释放消费潜力等,发布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改革、市场主体登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安全消费提醒等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六)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解读。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咨询责任人,主动联合宣传处通过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图解、视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访谈等形式对制定政策的背景、目的和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建立省局政策问答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省局政务服务窗口、省局“店小二”专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值班电话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反映突出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敏感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八)细化主动公开信息管理。更新完善《省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内容维护任务分解表》,明确主动公开的责任主体和要求,结合省局职权事项,于11月底前,编制发布省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持续抓好食品监管等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更新完善《省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任务分解表》,每月各专题专栏发布的信息原则上不低于1条,有具体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加强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健全完善网站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保障,完成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按照集约节约原则,加强市场监管“融平台”的推广运用,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或应用,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统一使用官方渠道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加强组织和作风保障,筑牢政务公开基石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及时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总结推广、吸收借鉴有关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二)狠抓任务落实。结合省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逾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
(十三)改进工作作风。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法定职责表述不准确和措辞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现象发生。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和本要点的主要内容,并于2022年1月2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