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冀环办发[2013]211号
发布日期:2013-08-23
生效日期:2013-08-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