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运明电〔2021〕200号
发布日期:2021-08-13
生效日期:2021-08-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1-11-22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抓严抓细抓实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订形成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心,增强紧迫感,毫不松懈抓好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指南》的宣传贯彻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指南》各项要求,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的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参照本指南有关精神部署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办公厅、政研室、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安质司、国际司、应急办、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