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
2019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19/904《一次性塑料》,指令适用于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中明确逐步禁止使用的塑料产品包括:餐具、盘子、吸管、棉签、饮料搅拌器、气球支撑棒、由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容器和可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等。该指令规定成员国应在2021年7月3日前使符合本指令的必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生效。目前,部分欧盟成员国已经或正在按照该指令要求进行本国法规的转化制定,其中包括:比利时、希腊、法国、立陶宛、马耳他及斯洛伐克等。
欧盟于2021年6月还相继发布了关于限塑令的相关指南和执行决议,6月7日,欧盟发布《关于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指南》(2021/C 216/01),6月15日,欧盟发布实施决议(EU)2021/958《欧盟根据指令(EU) 2019/904第 13(1)(d)条和第13(2)条,制定渔具投放市场和成员国废弃渔具收集的数据和信息报告的格式,以及质量检查报告的格式》,从2021年7月份开始,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就要逐步正式强制开始实施。
2、美国
美国在联邦层面暂未制定限制塑料相关的法规,然而在美国许多州和城市发布了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规定。虽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限制禁令并未在联邦层面作出统一规定,但在联邦层面制定了适用于全国的微珠禁令。
2015年12月18日,国会通过了《禁用塑料微珠护水法 2015》,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禁止制造、包装和分销含有塑料微珠的冲洗化妆品。
美国各州对塑料的限制体现在两方面:一些州将重点放在实施有效的回收计划上,而另一些州则实施禁令或收费以完全阻止使用塑料袋。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夏威夷州、缅因州、纽约州、俄勒冈州和佛蒙特州,采取的措施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加利福尼亚州、特拉华州、纽约州和罗德岛州制定了相应的回收计划。
3、澳大利亚
2016年11月,澳大利亚环境部长批准了新的《澳大利亚包装公约》和由APCO与澳大利亚,州和领地政府协商制定,并得到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的五年战略计划《澳大利亚包装公约战略计划(2017-2022年)》,重点是通过可持续包装设计提高资源效率,通过消费者教育和包装处置标签将包装从垃圾填埋中转移出来,以及通过研究和知识共享来提高包装可持续性。
《2019年国家废物政策行动计划》中制定了《实施2018年国家废物政策》的目标和行动。针对《2019年国家废物政策行动计划》中提到的“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禁止出口废塑料、纸张、玻璃和轮胎”的目标,澳大利亚发布《废塑料、纸张和轮胎出口禁令》。
澳大利亚各州和各区近年来都陆续立法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新南威尔士州是唯一尚未承诺对一次性塑料袋实行禁令或税收的州。
4、新西兰
2018年8月10日,新西兰政府宣布在2019年逐渐全面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零售商有6个月的时间,逐步停止提供轻型塑料袋。自2019年7月1日起,新西兰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违反新西兰禁令的公司将面临重罚,包括高达十万新西兰元的罚款。
此外,新西兰环境保护部于2020年8月,就逐步淘汰一些难以回收的PVC和聚苯乙烯,以及7种一次性塑料制品(塑料吸管、塑料棉、饮料搅拌器、餐具(例如塑料盘子、碗、餐具)、一次性杯子和盖子、一次性农产品袋不可堆肥的产品贴纸)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
5、加拿大
2017年6月2日,加拿大发布化妆品中微塑料条例,并于2021年3月23日实施,法规规定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某些化妆品,包括含有塑料微珠的非处方药和天然保健品。
2019年6月10日,总理贾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宣布加拿大政府将在有科学证据和有根据的情况下最早在2021年禁止使用有害的一次性塑料(例如塑料袋、吸管、餐具、盘子和搅拌棒),并采取其他措施减少塑料产品和包装的污染。与省和地区合作,为生产塑料产品或销售带有塑料包装物品的公司引入标准和目标,以使他们对自己的塑料废物负责。这些措施将以科学证据为基础,并酌情与欧盟和其他国家采取的类似行动保持一致。他们还将支持加拿大环境部长理事会制定一项行动计划,以实施全加拿大的“零塑料废物战略”。
目前,新斯科舍省发布《一次性塑料袋禁令》,规定明确自2020年10月30日起禁止所有企业包括杂货店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但同时也针对特定情况制定了豁免要求。
6、英国
自2015年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和苏格兰陆续推出5便士的塑料袋收费政策以来,英国的禁限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英国陆续针对微珠、饮料容器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发布系列政策。
2017年至2019年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和苏格兰陆续推出《环境保护(微珠)条例》全面禁止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使用微珠。
2019年2月18日,英国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Defra)发起三项谘询: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推出饮料容器押金退还计划等。这些措施将解决家庭回收方面的混乱,并确保生产者支付收集和管理包装废物的全部净成本。
2020年3月11日,英国政府拟征收新的塑料包装税,对含量低于30%回收塑料的塑料包装每吨征收200英镑。新政策将于2022年4月生效。此举旨在鼓励使用再生塑料,并增加对再生塑料的需求,提高可再生材料的利用率。
2020年9月10日,英国发布了《环境保护(塑料吸管、棉签和搅拌器)(英格兰)条例2020》,规定禁止在英格兰使用塑料吸管、棉签和搅拌器。
7、韩国
为遏制塑料制品带来的环境污染,韩国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法实施条例》修正案,韩国禁止大型卖场和超市使用塑料袋。
2019年12月25日,韩国实施《资源循环利用法》修正案和《包装材料的材质、结构标准》告示的规定,禁止在饮料包装中使用难以回收彩色PET瓶和使用聚氯乙烯(PVC)制成的塑料保鲜膜,同时生产商不得将难以回收的材料或与其他材质混合的材料用于生产包装材料。
2020年6月5日,环境部发布的《需经安全确认的生活化学产品及安全、标示标准》修改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在生产、进口的清洁产品(清洁剂、除垢剂)、洗衣产品(洗衣粉、漂白剂、纤维柔软剂)使用清洁、研磨用的微塑料类微珠。
2020年2月17日,韩国根据《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再回收利用相关法律》及其实施规则,正式发布实施《包装材质、结构等级标示标准》,其中规定了强制回收利用材料生产商标示包装材质、结构评估结果所需事项。
2020年6月29日,韩国环境部发布了《为促进国内废弃物循环利用限制进口的废弃物产品告示》,限制4种塑料(PET/PE/PP/PS)产品进口。
2021年2月15日,韩国环境部发布了《促进资源的节约及再利用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草案,本修订草案限制了塑料和其他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规定禁止在咖啡馆和其他餐馆内使用纸杯、塑料吸管和搅拌器。同时,扩大了目前适用于大型商店(3000m2以上)和超市(165m2以上)塑料袋限制使用的禁令,规定禁止在零售商店和面包店使用塑料袋。
8、日本
为遏制塑料袋的过度使用,鼓励消费者改变生活习惯,2019年12月27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修订了《促进容器和包装分类收集和回收法》相关部令,规定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要求所有零售商家禁止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同时,为便于该制度顺利实施,还发布了《塑料袋收费指南》。
日本认识到进一步促进国内塑料资源循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有鉴于此,2021年3月9日,日本内阁提出《促进塑料资源回收利用法案》,目前该法案已提交到国会。该法案拟将所有塑料制成为从生产到回收的可循环资源,国家政府将对易于回收的产品进行认证,同时便利店和其他零售企业将被要求对勺子和吸管等一次性塑料物品收费或使用替代品代替它们。不采取行动并无视政府命令的企业可能会被处以最高五十万日元的罚款。
小结
自提出禁限塑这一概念以来,各国逐步制定法规和禁限塑计划。“禁限塑令”的出台,虽然给塑料行业带来了危机。作为一次性吸管等塑料制品的出口大国,伴随着塑料制品被限制的同时,也给研发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机遇。食品伙伴网会持续关注全球禁限塑政策的实施和进展,以期为行业提供最新的法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