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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川办函〔2018〕10号)
2018-02-12 15:17  点击:321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川办函〔2018〕10号
发布日期:2018-02-08
生效日期:2018-02-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2-02-07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废止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2〕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川办函〔2016〕208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6日

附件:   川办函1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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