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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14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广谷子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建议 (农办议〔2021〕310号)
2021-08-10 13:29  点击:1768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办议〔2021〕310号
发布日期:2021-08-10
生效日期:2021-08-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尚金锁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谷子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饲料粮有效供给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饲料粮需求也逐年增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明确提出,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今年,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营养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猪鸡饲料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技术方案》,引导饲料生产和养殖企业因地制宜选择饲料原料,促进饲料原料多元化,推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日粮配方结构。张杂谷作为一种能量饲料原料,为我国饲料原料多样化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方案。

一、关于制定饲料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优势饲料产业带,将张杂谷作为优质饲料大力发展

我部正在制定《“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其中对饲料工业和饲草产业发展思路和任务作出部署。同时,我部还将制定实施《全国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优质饲草产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和任务,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生产上可持续、性价比上有竞争力的饲草料品种,积极推进多元化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各地根据畜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包括张杂谷在内的饲草料生产,建立多元化饲料原料供应体系。

二、关于制定张杂谷饲料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2015年以来,我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镰刀弯”和黄淮海地区的17个省份实施粮改饲,对收储优质饲草的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予以补助,依靠市场机制带动饲草料种植生产,张杂谷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各地用好粮改饲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进一步提升张杂谷的科研技术水平,扩大推广面。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2884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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