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加强专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加强专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指示精神,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以下简称“总仓”)食品安全,强化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的省内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供会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供会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强化专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以下简称“供会食品”)生产期间驻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供会生产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兴奋剂风险管控。
二、监管对象
省内5家总仓食品生产企业: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陕西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监管,严控风险
1.供会生产企业生产供应前,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属地市市场监管局对供会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或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应参照 D 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标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 号)的要求,对供会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2.供会食品生产期间,企业所在属地市场监管局应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企业供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核实供会食品的品种、数量、生产计划、供货时间等,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并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监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指定专人落实食品赋码工作,确保供会食品可追朔。
3.供会生产企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驻厂监管时,参照《专供运动员食品总仓食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方案》(附件1)和《专供运动员食品总仓食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指南》(附件2)执行。
4.属地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食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督促供会生产企业做好食源性兴奋剂管控工作,督促供会生产企业严格按照《2021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际标准禁用清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特别对列入本届运动会食源性兴奋剂检测的53种化合物,在外购使用的原辅料和生产加工环节中应严禁使用。
(二)强化抽检,严把关口
1.对供会食品开展批批抽检。供会生产企业对每一批供会食品自行出厂检验;同时属地市场监管局要通知指定检验机构对每一批供会食品实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兴奋剂批批抽检,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抽样工作;供会食品出厂时,必须随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供会生产企业做好出厂交接,确保过程监管,质量可溯。
2.严格规范供会食品检验工作。有关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全运组办发〔2021〕36号)、《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工作方案》(全运组办发〔2021〕38号)、《关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源性兴奋剂检测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全运组办函〔2021〕241号)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源性兴奋剂和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264 号)等文件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做好应急,严肃追责
属地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供会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不落实、影响供会食品安全和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责令供会生产企业整改,必要时责令停产,并立即向属地政府、上级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报告,停止向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供应食品;已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的问题食品,责令企业全部召回,由此带来的相关影响及损失由企业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是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与供会食品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供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有关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供会食品安全。
(二)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供会生产企业负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供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具体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措施落地和责任到人。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执行不力而导至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及时报告,加强沟通协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检验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或通报区域内供会生产企业具体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和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报告。
(四)强化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检验机构要加强供会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的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保障信息报送及时与畅通,对监管工作中发现供会生产企业相关举报和生产管理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报省市场监管局和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
(五)统筹部署,全面实施保障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参照本方案,组织对总仓以外的供会食品实施食品安全保障,确需源头监管的食品,可自行发函至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请求予以协助监管。
附件:1.供会生产企业驻厂监管方案
2.供会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指南
附件1
供会生产企业驻厂监管方案
为加强供会生产企业的驻厂监管,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政府负总责,供会生产企业负第一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职责的原则,加强对供会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在供会食品生产期间对供会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做到批批检验,严格准出。
二、供会生产企业的监管范围
省内共有5家供会生产企业: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陕西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专供商品清单详见《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省内食品生产企业供应食材明细》(附件1-1)。
三、供会生产企业生产要求
(一)供会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供会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成立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供会食品保障领导小组,建立明确的保障制度,确保供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得到落实。
(二)供会生产企业必须对原辅料采购和验收进行控制。肉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肉必须来自经组委会确定的屠宰企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2),辅料可以自行采购但不得采购《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禁用和慎用食品目录(第一批)》(附件1-3)涉及的辅料,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自行采购。供会生产企业要确保供会食品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专库存放,指定专人全程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供会生产企业加强对关键生产工序、检验、储存、包装和赋码等环节控制,特别是对生产关键控制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等环节控制,并实行专线生产。
(四)供会生产企业生产供会食品所有相关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留样需指定专人保存。
(五)供会生产企业应加强供会食品运输过程的安全防范,防止二次污染和其它可能人为、非人为破坏。供会食品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双锁加封签(封签由总仓运营商提供,联系方式见附件1-2),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使用冷链车辆运输,同时车辆还应具备实时温度记录系统。
(六)供会生产企业应当将供会食品保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保障制度以及生产计划报辖区市场监管局,并接受监督。
四、供会生产企业监管要求
(一)供会生产企业确定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产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对供会生产企业至少每月实施一次监督检查,同时还应检查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在供会食品生产期间,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供会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每个供会生产企业至少派驻两名驻厂监管人员,并制定驻厂监管计划,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管局。
(三)驻厂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指导企业做好供会食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厂监管人员应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其他与保障供会食品生产安全有关的工作。
(四)驻厂监管人员在驻厂期间应做好重点场所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及留存。
(五)驻厂监管人员应当配合检验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兴奋剂抽检(检验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2)。在供会生产企业对供会食品自行批批检验合格后,驻厂监管人员应主动通知检验机构对供会食品进行批批监督抽检。驻厂监管人员凭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才能对供会食品签批放行,并出具准出证明(详见附件),同时监督企业对出厂的供会食品实施赋码。
(六)驻厂监管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保守驻厂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其他要求
(一)供会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监管领导小组,有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及时向辖区政府报告供会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
(二)供会生产企业应及时与运动员食品总仓运营商(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沟通,按照运动员食品总仓运营商制定的入仓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检验机构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供会食品安全工作,并做好食品抽检工作。
(四)检验机构对供会食品批批监督抽检(含食源性兴奋剂)不得向供会生产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五)供会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对供会生产企业的监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一企一册的监管档案。
(六)供会食品订单完成并交付产品后,对定点企业不再实施驻厂监管。
附件:1-1.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省内食品生产企业供应食材明细
1-2.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3.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禁用和慎用食品目录(第一批)
1-4.“全运食安”小程序赋码操作说明
附件1-1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
省内食品生产企业供应食材明细
一、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4)
(一)猪肉调理品类(3)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粉蒸肉 |
1、包装完好,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 2、无腐烂,无变质,无发霉。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 |
高陵区鹿祥路166号 |
|
2 |
扣肉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加热即食,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 |
高陵区鹿祥路166号 |
|
3 |
南乳扣肉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加热即食,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 |
高陵区鹿祥路166号 |
(二)羊肉调理品(1)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粉蒸羊肉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加热即食 |
非清真 |
西安大业食品有限公司 |
高陵区鹿祥路166号 |
二、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22)
猪肉调理品类(22)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大盘肠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2 |
枫糖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3 |
火腿丁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1.5*1.5*1.5cm)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4 |
酱肘花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0.3cm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5 |
精肉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3、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0.3cm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6 |
里昂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7 |
纽伦堡油煎肠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加热即食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8 |
培根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厚0.4*3*7cm腌制好,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9 |
蒜蓉熏肠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0 |
陕西熏肉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0.5cm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1 |
圣诞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2 |
狮子头 |
1、包装完好,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 2、无腐烂,无变质,无发霉。 |
直径5cm,熟,加热即食,真空包装熟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3 |
蒜香熏肠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4 |
图林根油煎肠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5 |
无淀粉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加热即食,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6 |
烟熏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7 |
圆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8 |
早餐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19 |
猪肉火腿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3、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20 |
猪肉火腿切片 |
1、包装完整,密封袋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原产地。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21 |
猪肉丸子 |
1、包装完好,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 2、无腐烂,无变质,无发霉。 |
熟,直径3cm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
22 |
猎人肠 |
1、包装完好,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 3、无腐烂,无变质,无发霉。 |
熟,即食, (3毫米片)真空包装 |
非清真 |
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草滩生态园尚稷路4499号 |
三、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7)
调料类(7)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包装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八角 |
1、包装完整,袋装完好,无漏气。 2、标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
10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慎用 |
2 |
干辣椒段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5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
3 |
干辣椒碎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5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
4 |
桂皮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10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慎用 |
5 |
辣椒面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5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6 |
香叶 |
1、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2、穆堂香 |
4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
7 |
孜然粒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500g |
不区分 |
陕西穆堂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中段草滩三路 |
慎用 |
四、陕西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2)
调料类(2)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白糖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1.25kg |
不区分 |
陕西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阿房一路府东寨 |
|
2 |
芝麻 |
干燥、无腐烂、无污物 |
500g |
不区分 |
陕西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阿房一路府东寨 |
五、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4)
乳制品(4)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相描述 |
规格 |
是否 清真 |
生产厂家 |
生产地址 |
备注 |
1 |
原点牧场有机纯牛奶 |
1、利乐环保包装,包装整洁、完整; 2、饮用方式为「开盖即饮」; 3、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及产地信息。 |
250ml/盒 |
清真 |
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经济开发区银桥大道99号 |
包装:250ml/盒*12盒*6提 |
2 |
原点牧场纯牛奶 |
1、利乐环保包装,包装整洁、完整; 2、饮用方式为「插管饮用」; 3、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及产地信息。 |
240ml/盒 |
清真 |
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经济开发区银桥大道99号 |
包装:240ml/盒*12盒*6提 |
3 |
原点牧场高品酸牛乳原味 |
1、纸塑包装,包装整洁、完整; 2、饮用方式为「插管饮用」; 3、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及产地信息。 |
160g/杯 |
清真 |
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经济开发区银桥大道99号 |
包装:160g/杯*4杯*12组 |
4 |
唯美活性乳酸菌奶饮品 |
1、环保纸盒包装,包装整洁、完整;2、饮用方式为「撕开封口即饮」; 3、有清晰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及产地信息 |
436ml/盒 |
清真 |
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经济开发区银桥大道99号 |
包装:436ml/盒*12盒 |
附件1-2
十四运会和餐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涉及事项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1 |
组委会食品药品保障部 |
省体育场体育宾馆 |
食品赋码 |
冯卫华 |
18202997771 |
|
2 |
总仓现场指挥部 |
普洛斯西安高新物流园(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普新二路9号) |
总仓保障工作 |
肖江波 |
15202953210 |
|
3 |
总仓运营团队 |
普洛斯西安高新物流园(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普新二路9号) |
运动员“五类食材”供应 |
谢林江 |
15902961110 |
封签领用 |
4 |
陕西蒲城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东杨乡蒲东路口东300米 |
猪肉屠宰 |
刘钰杰 |
18066667566 |
|
5 |
陕西秦宝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眉马路1号 |
牛肉屠宰 |
吕鑫 |
13309272925 |
|
6 |
神木市旺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中鸡镇牛定壕村1组 |
羊肉屠宰 |
王刚 |
18791265858 |
|
7 |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21号 |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
郭欢迎 |
18629093409 |
|
8 |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26号 |
食源性兴奋剂检验检测 |
李锋武 |
13991845264 |
附件1-3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
禁用和慎用食品目录(第一批)
为加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源性兴奋剂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现拟定禁用和慎用食品目录如下:
一、禁用食品目录
1.动物内脏、血液及制品,莲藕、莲子、释迦水果及制品,鲜银耳、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及制品。
2.未经食源性兴奋剂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动物肉及其制品。
二、慎用食品目录
1.动物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部分及制品,皮蛋,木薯,木耳,山药,杏仁,枇杷仁,白果,甘草,西洋参,刺身等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烧烤食品,炒货制品,凉茶等含中药成分的饮料。
2.丁香、迷迭香、花椒、黑胡椒、白胡椒、香叶、八角、桂皮等及其制品,冬阴功酱、马来酱、咖喱酱等香料调料,适量使用,禁止为运动员餐桌单独提供。
三、禁止使用含有波叶青牛胆、附子、乌头、乌药、细辛、莲子心、鹿茸、海马、地肤子、黄柏、南天竹、党参、人参等中药材的各类药膳。
除上述规定外,禁止使用中草药加工产品(国家卫生健康等部门规定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除外)。
注:该目录处于《关于印发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禁用和慎用食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全运组办发〔2021〕81号)
附件1-4
“全运食安”小程序赋码操作说明
1.1 小程序登录
第一步:打开微信,在微信——发现,“搜一搜”或“小程序”查询。搜索“全运食安”小程序,点击即可进入到“全运食安”运动员食品总仓追溯管理系统。
第二步:打开程序,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进入软件首页。
注:系统账号由组委会统一分配,如需增加修改,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至组委会食药安全保障部。
1.2 食材赋码
第一步:点击首页【食材赋码】,进入食材赋码页面。
第二步:选择食材信息,点击【内码】,可选择相关内码,系统支持产品内码快速检索。
第三步:当输入商品内码后,系统自动带入基本信息,用户只需填写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并上传食材附件,选择相关食材查验,点击保存,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该产品批次的追溯码,完成赋码登记,后续产品流通都需要扫码进行。
注意:带*的信息为必填项;
第四步:在登记记录页面,选择相关记录,可批量下载二维码,也可点击商品名称左侧二维码,进行单个保存至手机。
1.3 赋码记录
点击首页【赋码记录】,进入赋码查看页面,可进行查看详情并选择下载追溯码。
1.4 追溯码打印
进行追溯码打印时,追溯码尺寸应为50x50mm,张贴至外包装明显部位,如下图所示。
附件2
供会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指南
为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加强专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总仓的省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驻厂监管工作的指导,特制定本指南。
一、驻厂前的准备工作
(一)属地市场监管局组建驻厂小组。针对每家企业分别成立驻厂小组,明确驻厂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指定驻厂小组组长,明确具体职责分工,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指定配送押运人员,及时与总仓沟通,按要求报送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信息。
(二)建立对口联系机制。督促和指导企业提供专门联系人名单,包括与驻厂人员对口联系,加强互动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与总仓指挥部联系,确定入仓时间,沟通入仓车辆安排,确保食品准时入仓;肉质品加工企业还应当与屠宰企业联系确定原料肉采购数量及时间。
(三)检查供会生产企业供会食品生产准备情况。
1、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成立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的供会食品保障领导小组。
2、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供会食品供应保障制度。包括是否覆盖生产全过程,是否对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运输和交付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分别指定具体责任人。
3、督促企业根据订单合同做好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的专门生产计划。检查企业“原料可靠、专线生产、过程监管、风险可控”可执行的程度及解决方案。
4、检查企业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在原料库、成品库、配料间等重点岗位安装摄录装置。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化解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驻厂监管方案。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检查情况,结合供会食品种类的特点,针对每家供会企业分别制定驻厂监管方案,分析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产品的具体生产特点,按照分类监管的思路,明确监管重点,明确关键监督环节,并做好驻厂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二、驻厂期间监管重点
(一)原材料进厂验收环节及前期准备工作
1、供会食品使用的原辅料进厂前,企业应提前 12 小时通知驻厂小组。驻厂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专用原辅料入库、查验、存储,并拍照存档。同时,监督企业做好原辅料进货记录、原辅料查验记录、原辅料库温湿度记录、原辅料库巡查记录等。
2、监督企业在原辅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企业应提交《供会食品合格原辅料一览表》(见附件2-1),驻厂小组检查、签名确认后归档。
3.企业按照总仓配送车辆要求,对车辆、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等进行审核,提前将车辆和人员信息向总仓运营商和总仓现场指挥部报备。同时,应做好其他事项的前期沟通对接。
(二)生产环节
1.企业生产前应至少提前1天将生产计划书面通知驻厂小组。驻厂监管人员到场后,在原辅料无异常的情况下,监督企业领取原辅料,并做好原辅料领用记录。
2.驻厂监管人员按驻厂监管方案重点对生产过程中配料、关键控制点等环节进行巡查,检查企业实际控制以及生产记录的情况,并拍照存档,同时加强对实际生产人员身份及健康证明的抽查核实。
3.检查企业是否按供会食品生产保障制度对生产环节进行管理,并做好各项记录。
4.驻厂监管人员发现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应责令立即现场改正,并记录在《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附件2-2),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县(区)市场监管局并上报辖区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
(三)成品入库环节和产品批批检验
1.企业生产结束后,驻厂监管人员监督成品入库、存储、抽样,并拍照存档。同时,监督企业做好成品入库记录、成品抽样记录、成品库温湿度记录、成品库检查记录等。
2.驻厂监管人员监督企业成品自行检验的同时,主动通知检验机构进行批批监督抽检(含食源性兴奋剂检测)。配合抽检机构按程序进行抽样、封样并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
3.供会食品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将生产情况和检验情况告知总仓运营商和总仓现场指挥部。
(四)成品封签及放行环节
1.对检验合格的供会食品,驻厂监管人员检查成品库有无异常,并拍照存档;检查企业自检合格报告以及监督抽检合格报告是否齐全,对符合要求的供应食品允许放行出厂。
2.企业接到总仓送货通知后,并及时通知驻厂监管人员到场监督、押运人员随车押运。同时,准备运输车辆,提前做好车辆审验、消杀;驾驶员、押运人员和企业人员应按照总仓相关要求,做好新冠检测相关事项。
3.驻厂监管人员监督企业工作人员做好供会食品装车检查和封签工作(封签由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提供)。
4.驻厂监管人员如实填写《运动员专供食材准出证明》(附附件表2-3),以备下一环节验收人员检查。
5.督促企业将供会食品的所有相关原辅料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和留存样品建立专门档案,专人保存,以备检查。
(五)供会食品运输及押运
1.装车前,驻厂监管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提前到场,按照总仓食品到仓交接相关要求准备和核验“订货通知单、基地(生产企业、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基地(生产企业、经销商)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食材装车清单(需加盖公章)、基地(生产企业、经销商)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源性兴奋剂检测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准出证明(需加盖公章)、随车人员信息证明”等8种资料,确保随车资料齐全、无误。
2.运输冷藏冷冻食材车厢温度需预冷至规定温度,方可装车。
3.押运人员与驻厂监管人员一并监督装车,核验配送产品无误后,监督车厢上锁、封签;企业人员带上随车材料,和押运人员跟车一同配送。
4.按照总仓规定路线运送,实时向总仓传输温控和定位信息。
5.送至总仓后,依照总仓规定有序进行到仓交接。
三、其他要求
驻厂监管结束后,各驻厂监管小组应对供会生产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照片、录像、文字记录等资料,建立一企一册,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附件:2-1.供会食品合格原辅料一览表
2-2.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2-3.运动员专供食材准出证明
附件2-1
供会食品合格原辅料一览表
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 食品生产企业(盖章): |
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产品名称: |
||||||
编号 |
原辅料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批号 |
数量 |
原辅料入库 时间 |
企业验收方式 |
企业验收结论 |
附件2-2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供会食品品种: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1.生产环境条件 |
1.1 |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
□是□否 |
|
1.2 |
厂区、车冋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是□否 |
||
1.3 |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 等区域直接连通。 |
□是□否 |
||
1.4 |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
□是□否 |
||
1.5 |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
□是□否 |
||
1.6 |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 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
□是□否 |
||
1.7 |
border="1"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 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
□是□否 |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2.原料管理 |
2.1 |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
□是□否 |
|
2.2 |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
□是□否 |
||
2.3 |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 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
□是□否 |
||
2.4 |
原料封签状态是否正常。 |
□是□否 |
||
2.5 |
原料库温湿度控制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3.生产过程 |
3.1 |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
□是□否 |
|
3.2 |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 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
□是□否 |
||
3.3 |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 使用数量等。 |
□是□否 |
||
3.4 |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
□是□否 |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3.生产过程 |
3.5 |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
□是□否 |
|
3.6 |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 |
□是□否 |
||
3.7 |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
□是□否 |
||
3.8 |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
□是□否 |
||
3.9 |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
□是□否 |
||
3.10 |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
□是□否 |
||
3.11 |
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
□是□否 |
||
3.12 |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
□是□否 |
||
3.13 |
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
□是□否 |
||
3.14 |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
□是□否 |
||
3.15 |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或者 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
□是□否 |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3.生产过程 |
3.16 |
生产过程是否发生异常现象 |
□是□否 |
|
4.出厂检验 |
4.1 |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 相关设备反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 |
□是□否 |
|
4.2 |
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枸进行检验。 |
□是□否 |
||
4.3 |
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进行检验。 |
□是□否 |
||
4.4 |
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其实、完整。 |
□是□否 |
||
4.5 |
是否按要求批批抽检。 |
□是□否 |
||
5.贮存及交付 |
5.1 |
原辅料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
□是□否 |
|
5.2 |
食品添加剂应当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
□是□否 |
||
5.3 |
不合格品应在划定区域存放。 |
□是□否 |
||
5.4 |
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
□是□否 |
||
5.5 |
成品封签状态是否正常 |
□是□否 |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5.贮存及交付 |
5.6 |
成品库温湿度控制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
5.7 |
生产的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
□是□否 |
||
5.8 |
有销售台账,台账记录真实、完整。 |
□是□否 |
||
5.9 |
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是□否 |
||
6.从业人员管理 |
6.1 |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 |
□是□否 |
|
6.2 |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
□是□否 |
||
6.3 |
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
□是□否 |
||
6.4 |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 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
□是□否 |
||
6.5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
□是□否 |
||
6.6 |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
□是□否 |
供会食品生产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
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评价 |
备注 |
7.留样情况 |
7.1 |
食品原料和成品按要求批批留样并记录留样情况 |
□是□否 |
|
存在问题及限期整改要求 |
||||
企业负责人意见及签名: |
||||
驻厂人员签名: |
注:1、此表一式二份,分别由供会生产企业和驻厂监管组留存。2.驻厂监管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食品专家协助检查。
附件2-3
运动员专供食材准出证明
品名 |
品种 |
共 种 |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
||||
基地(屠宰厂、生产厂家、经销商)名称 |
|||||||
基地(屠宰厂、生产厂家、经销商)地址 |
|||||||
准出 意见 |
经属地监管和检测,该产品来源合法、产品合格。 时间: 年 月 日 |
||||||
属地监管人员签字 |
属地监管 部门公章 |
备注:省内猪牛羊肉、禽肉、禽蛋由属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出具该证明,省内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香料调料由属地市场监管负责出具该证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出证方留底,一份由企业交总仓。
抄送:十四运会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