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政务函〔2021〕389号)
2021-07-20 10:18  点击:2448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卫办政务函〔2021〕389号
发布日期:2021-07-16
生效日期:2021-07-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已经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7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任务部署的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一、坚持做好“十四五”开局政务公开

(一)做好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推进历史卫生健康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落地实施工作。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公开。

(三)做好财政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部署,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扩大公开范围,在继续做好委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指导预算单位全面做好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主动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委属(管)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按期公布月度及年度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通报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和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及防控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等内容。

二、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五)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及时公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防控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步调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以及配套文件的政策解读。

(六)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开展公众沟通,既要讲清风险禁忌,也要说明免疫原理及必要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针对热点问题,正面回应,合理引导舆论。

(七)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主动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信息,制作多种形式的科普材料,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推送优秀健康科普作品,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权威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习惯。推动国家健康科普资源库和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建设,主动开展面向人民群众的健康科普活动,研究制定健康科普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

三、坚持做好重要政策信息公开

(八)深入落实政策解读措施。围绕2021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无解读不发布”原则,做好重要政策性文件的全面公开和精准解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采访、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进行权威、主动、精准、深度解读,并积极跟进解读社会关注度高的内容,主动引导预期。充分发挥中央主要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着重对深化医改、优化生育、老年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实质性解读,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切实做到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推进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性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提前准备口径,制定应对预案,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进一步整合政务大厅、信访、网民留言、68797979政务服务电话咨询等平台,构建统一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总结提炼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四、坚持做好基层基础信息公开

(十)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动态更新委官方网站上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卫生健康标准文本。全面推进部门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将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委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使用。继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集中统一梳理委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数据,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数据库。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发布和监测评估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主动解疑释惑,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

(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委官方网站改版升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提升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强化便民利民。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数字化利用,调整编发流程和发放范围,把《公报》作为政府发布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

(十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调研基层政务公开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指引进行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五、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十三)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妥处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接种等敏感信息的申请答复,做好答复评估把关,稳妥处理舆情。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

(十四)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坚持做好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

(十五)着力抓好工作机制完善和制度建设。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研究制修订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加强交流培训。注重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发布的公告 (沪环境交[2021] 41号)
上一篇:公告解读|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