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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
2021-07-15 17:30  点击:10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进一步深化全省“放管服”改革,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制定了《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切实举措,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8个领域提出了31个方面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就业服务,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规范人力资源招聘行为;提高职业技能,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强化创业扶持,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审批程序,提升人力资源领域公共服务。

二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惠企服务,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直达资金覆盖范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改进中介服务,提升认证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行建设项目用地论证“多评合一”;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查材料数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精简整合全流程事项。

四是持续激发消费潜力。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优化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程序,支持社会团体制定市场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提升物流整合能力;优化演出审批,促进民宿旅游发展;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优化外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出口信保支持,拓展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大保单融资规模;提升通关便利度,优化海关通关流程,缩短整体通关时间;规范口岸收费,修订港口收费目录清单,引导口岸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六是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养老机构差异化补助;加强医疗服务供给,积极推进诊所备案制管理,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服务模式;精准实施社会救助,简化认定程序,压缩审核确认时限,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标准化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扩大统一身份认证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双全双百”工程。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审管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监管运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应用范围,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深入探索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扩大涵盖范围和执法领域。

八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改革评价机制,开通“我来评改革”板块,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加强组织实施,开展“局长处(科)长走流程”活动,以普通群众的视角体验办事流程,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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