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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市级许可事项的通告 (2021年第16号)
2021-07-15 14:37  点击:1007
发布单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21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21-07-15
生效日期:2021-07-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府规〔2021〕5号),为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全市推广和“两个集中”(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要求,现将部分市级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各区市场监管局。

一、市政府文件要求下放的许可事项和环节

2021年7月15日起,新申请的下列许可事项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市药监局已受理的申请仍按原流程办理:

1.科研、教学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对照品)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2.非药品生产企业《咖啡因购用证明》审批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

3.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受理、审查、许可决定、制证、送达等环节,并且实施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选择一般流程或告知承诺流程申请该许可。

4.化妆品生产许可受理和发证环节。

二、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按照“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SPSH)上公示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的途径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仍按原途径提交。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上述许可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原则上仅接受线上申请。

2.邮寄提交。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地址见附表。

3.现场提交。申请人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或申领纸质证件。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

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序号

区市场监管局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1

浦东区市场监管局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二楼51-80号窗口

2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01-C10号窗口

3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

4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5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6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45号窗口

7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A9-A15号窗口

8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

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26号窗口

9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准入单一窗口1-33号窗口

10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闵行区沪闵路3688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108室

11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3-A16号窗口

12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区31-32号窗口

13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注册许可4号楼一楼综合大厅综合窗口A02-A14号窗口

14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1-14号窗口

15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A幢3楼企业服务大厅A332号窗口

16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区综合窗口50-64号窗口

17

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11号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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